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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办公地址: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东风路110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4:30—18:00;冬季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3-76036009

政府网站:http://www.cqxs.gov.cn/bm/gaj/

邮政编码:409900

政务新媒体:平安秀山微信公众号



  • 刘涛 秀山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公安局长、督察长(兼)
  • 熊勇 秀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二级高级警长)
  • 黄光辉 秀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高级警长)
  • 孟凯 秀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 陈远鹏 秀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二级高级警长)
  • 余正华 秀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四级高级警长)
  • 阮刘念 秀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四级高级警长)
  • 甘庆平 秀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巡警大队大队长(一级警长)
  • 刘小杰 秀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兼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二级高级警长)

重庆市秀山县公安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公安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计划。

二、研究改革开放和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中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分析预测敌情、社情,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意见。

三、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装备现代化建设。

四、负责辖县内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五、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参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突发性案事件、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灾害事故,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六、配合县级部门开展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工作。

七、负责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治保会等群众性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培训,推动开展治安群防群治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建设。

八、承担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

九、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承担法定范围内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以及开展公安法制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县重要内外来宾以及其他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承担全县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被判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三、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公安科技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县计算机安全监察工作。


秀山县公安局设20个内设机构、18个派出所


(一)办公室(信访)

负责公安文秘、会务、理论调研、档案、统计、保密和史志编写工作;负责绩效考核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以及局领导政务活动有关工作;负责全县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受处理工作;协助局领导办理“局长接待日”的有关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情报指挥中心

受理110报警和局长公开电话;协助局领导指挥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暴力性重特大案件,指挥调动各警种投入紧急警(勤)务;负责社会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管理等工作;负责机要通信工作,负责有关敌情、社情等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等工作;负责整合公安内部和外部数据信息资源,发挥信息资源碰撞、激活的综合效应;集约、利用所有公安科技手段;对综合信息资源进行研判。

 (三) 政治处

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协助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干部人事管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负责警察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以及工资福利、技术职称和民警警衔、优抚工作;协助组织、人事部门考核、选拔本局内设机构领导干部;负责表彰奖励、警体文化等工作;负责党团组织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四)警务保障室

负责管理全局装备、被装、公安业务经费和其他专项经费;负责财务管理、基建、房产、国有资产管理、医疗保险、后勤保障和日常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局机关、宿舍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工作。

(五)警务督察大队(审计)

负责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和辅警队伍的警务督察工作;负责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对公安机关及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负责全局的审计工作,对本局及各内设机构经费实施审计,加强公安队伍廉政建设。

(六)纪律检查室

承办县公安局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日常工作;协助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对县公安局管理的党 员、民警和工作人员信访举报、控告投诉的核查工作;依照有关规定,负责县局受处分人员的处分执行、警示教育、日 常管理等工作。

(七)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管理外国人入出(国)境、居留、旅行和中国公民出入(国)境事务;负责参与涉外案件、事件处理工作;按照规定负责审批、签发、制作各类出入境证件。

(八)法制大队

负责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执法质量考核、检查工作;组织起草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治安行政案件、行政强制措施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刑事案件、刑事强制措施的审核和提请批捕、移送起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培训、调研等工作。

(九)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国保政治安全保卫工作、反恐怖工作。

(十)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研究掌握全县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情况,提出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对策措施;负责商业犯罪案件、市场秩序犯罪案件、金融犯罪案件、涉税犯罪案件的立案和侦查工作;负责经济犯罪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工作。

(十一)禁毒大队(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掌握全县毒情动态,制定对策措施;负责全县毒品案件的侦办工作和查处工作;负责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可供制毒化学物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吸毒人员的管控工作;适时开展禁毒宣传和教育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依法查处在计算机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传播有害信息和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管理工作;收集、分析、研判网上信息,掌握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负责对全局无线通信频率进行规划、使用、分配和管理,规划全局公安计算机网络;负责全局有线、无线通信业务工作;负责公安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

(十三)特警大队

负责处置辖县内各类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性犯罪、暴乱骚乱事件、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四)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刑事案件侦查工作;负责刑事技术工作;负责刑侦基础工作;分析掌握全县刑事犯罪动态,指导派出所侦查破案和开展刑侦基础工作。

(十五)治安管理大队(警卫)

负责全县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和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及重要部位等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枪支弹药、民用爆炸危险物品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治安防范专业队伍、群众治安保卫组织、保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组织指导派出所开展辖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分析研究治安动态,侦办刑事案件,查处治安案件;组织实施现场安检排爆和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警卫(保卫)勤务;做好全县警卫基础工作

(十六)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负责处置、打击发生在街面、国省县道上的现行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独立办理抢劫、抢夺、盗窃、扒窃、诈骗等街面现行侵财案件、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以及其他街面现行行政、刑事案件;担负治安巡逻、执勤和警卫任务;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及时发现和处置现行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员牌、证的发放管理、车辆技术检验工作;参与处置灾害事故的抢险救助行动。

(十七)食药环侦大队(森林警察大队)

掌握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对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十八)校园安全保卫大队

依法指导、监督学校开展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及校园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指导、监督派出所及校警、保安人员开展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收集掌握、分析研判涉校安全工作各类信息,制订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治安防范、法制、交通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安全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等。

(十九)看守所(全称:重庆市秀山县看守所)

负责对刑事拘留、逮捕等羁押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所安全工作,开展深挖犯罪工作,对留所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

(二十)拘留所(全称:重庆市秀山县拘留所)

负责对行政拘留人员的依法管理和拘留所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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